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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持汽壓穩定在規定范圍內,實際上就是保持鍋爐的蒸發量與汽輪機負荷之間的平衡。在正常情況下是以改變鍋爐蒸發量來適應汽輪機負荷的需要的,只有在鍋爐蒸發量已超過允許值,或汽壓急劇升高等異常情況下,才用增、減汽輪機負荷,開啟旁路閥等方法來調壓。
鍋爐蒸發量的大小取決于送入爐內燃料的多少及燃燒情況的好壞,因此,汽壓的調整實質上就是鍋爐的燃燒調整。當汽壓降低時,加強燃燒,即增加燃料量和風量;反之,則減弱燃燒,即建設燃料量和風量。
在調節燃料量和風量的操作中,為了提高燃燒的經濟性,當增負荷時,應先增加風量,緊接著再增加燃料量;減負荷時則相反。但是,由于爐膛中總是保持有一定的過量空氣,因此,當負荷增加較多或增加的速度較快時,為穩住汽壓,則可以先增加燃料量,再增加風量。